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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 - 公务员

2012-08-2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我要评论(0)


走出法律常识备考误区

 

  常识判断部分在历年的公务员考试中往往占有一定的比例,在一分即是天壤之别的国考中,实在不能忽视。然而,大部分考生会认为这部分内容比较庞杂,内容多而且体系长,实在不易拿下。因为对历史常识的复习感到无从下手,无从掌握,或者收效甚微,继而放弃。事实上,选择比努力更重要。法律常识的的复习也是如此,只要掌握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中的复习方法和技巧,短时间取得良好的复习效果不是不可能的。

  在此,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就对法律常识备考时可能出现的误区为广大考生做一个说明,并对如何进行备考作出针对性的指导,让考生可以应对自如。

  误区一:涵盖面太广,花时间不值。

  很多非法律专业的考生认为,法律常识题目细小,涉及面很广,而且近年来常识判断部分考查的法律常识内容有逐渐减少的趋势,产生了浪费时间在法律常识上不值的感觉。此为误区之一。

  通过对真题的分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专家发现近两年的法律常识内容分别考察了7题、5题。对于2013年的常识判断题目,我们认为,命题人在坚持多元化的基础上,将会大致依照前两年的题型题量,合理安排法律常识的数量,同时也将结合其他内容,突出考查应试考生的综合管理基本素质。因此,适当加强法律常识的复习时间和投入精力,是值得的,也是必要的。

  考生对法律常识的复习还可以运用于申论中。就以2009年申论真题为例,材料1和9涉及了他地法律制度,材料2中涉及到自主知识产权的问题,材料5和6中对着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问题均有涉及。因此,适当运用法律的观点回答题目不仅可以使角度新颖,而且符合公务员职业的特点和要求——不仅要用政治和经济的视角观察社会问题,更要运用法律的观点分析和解决问题。

  另外,通过对常识判断十年真题的比较,我们能够得出一个结论:法律常识最集中地考点一直分布在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部分,兼有其他法的知识,因此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是,需要更注重上述几大部门法的常识内容,而不是盲目的所有的法律知识都花一样的时间来复习,这样反而是有点浪费时间。

  误区二:法律常识太难、耗精力太多。

  一些考生看到常识判断的复习材料比较厚,内容较多,专业性较强,就产生了畏惧心理。尤其是非法律专业的同学,看到材料中以法律知识为主时,更是产生了巨大的疑虑——我从来没学习过法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我能复习得了住么多的法律内容吗?此为另一误区。

  一些考生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疑虑和畏惧,关键是忽略了这部分考试题目的特点。法律常识考查的知识最基本的法律知识。所谓常识,简单理解其实就是普通的、一般的知识,是能够为大家所掌握的。国考考生们学历和素质都是相对较高的,因此,常识判断试题比普通常识的难度只是略高一点而已,不可能完全达到专业级层次。以2010年国考常识判断为例,从136题到140题考查法律常识,涉及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几大部门法,同时有《政府信息公开条列》和《食品安全法》等与社会热点紧密联系的法律。其难度不仅不能和司法考试同日而语,甚至同法律自考、法律硕士联考题目相比,难度也相距甚远。所以,考生只需调整好心态,从容备考法律常识。

  备考技巧一:集中适当的精力备考法律知识。

  在2013国考的法律常识备考时,考生无需花费大量时间熟记大量法律条款,但要对一些基础性的法律知识,例如一些法律部门和一些简单的职能有所了解,重点复习宪法、行政法、民法,另外,还要了解一些国家最近出台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此外考生还可以结合时政进行针对性的复习,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非法律专业的同学应当树立坚定信念,坚信只要通过一定时间的有效备考,梳理出法律常识的脉络,找到有效复习途径,一定能达到要求。

  【例】根据《食品安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    )

  A.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实施监督的部门分别为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不需购买样品

  C.名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解析】本题答案选C。

  《食品安全法》这部新法受到了这会的重点关注。根据该法第五十五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A项缺少一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错误,需要购买样品进行抽检;D错误,免检需要各部门共同决定,并已于2008年底取消了免检制度。

  备考技巧二:合理分配时间。

  2013年国考报名也近在眼前,备考之战也已经拉开了序幕。很多考生已经投入到火热的复习当中,在还有两三个月的时间里,如何合理科学的备战法律常识,才能事半功倍,达到自己想到的结果呢?

  针对法律常识内容的特点,备考时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第一阶段:广泛积累知识。法律常识需要平时的积累和试题训练,以熟知各部法律的重要条款、各部门的职能和其他考查点。要广泛涉猎一些法律案例、辅导教材,以及一些专业性的法律网站。第二阶段:真题训练。一方面把握整体的做题的时间和感觉;另一方面,掌握考察重点、难度。鉴往可以知未来,通过做真题重新审视复习效果。第三阶段:重新翻阅法律常识复习资料、温故知新、查漏补缺。此外,要认真把握做真题过程中涉及的要点和难点。

  总之,在复习法律常识的过程中既要有大量积累和练习,又要注意在练习中总结方法和技巧,整理一下自己做错了的题目,做错了的题目我们反而能够记得更加牢固,专家建议应多积累,多总结,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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