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调剂今日起申请 上千职位供选择 - 公务员
2010-01-15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我要评论(0)
<P align=left> 北京晚报讯 (记者 代丽丽) 没有进入“国考”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可以在明天(15日)至17日申请调剂。此次共有1902个职位可供选择。<BR><BR> 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且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今年的调剂还增加了一个新的条件,即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BR><BR> 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A href="http://www.mohrss.gov.cn/">http://www.mohrss.gov.cn</A>)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A href="http://www.scs.gov.cn/">http://www.scs.gov.cn</A>),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BR><BR> 明天8时至17日18时期间,考生填报相关信息。18日8时至19日18时,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22日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BR><BR>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有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现将调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BR><BR> <STRONG>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BR></STRONG><BR>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BR>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BR> (三)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BR>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BR> (五)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BR><BR> <STRONG>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BR></STRONG><BR> (一)考生从即日起,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A href="http://www.mohrss.gov.cn/">http://www.mohrss.gov.cn</A>)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A href="http://www.scs.gov.cn/">http://www.scs.gov.cn</A>),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BR><BR> (二)网上递交调剂申请,2010年1月15日8:00至1月17日18:00期间,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A href="http://bm2010.scs.gov.cn/tj">http://bm2010.scs.gov.cn/tj</A>),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BR><BR> (三)调剂职位的资格审查,2010年1月18日8:00至19日18:00,招录机关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调剂审查合格的人数达到规定的调剂人数后,招录机关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BR><BR> <STRONG>三、查询调剂结果<BR></STRONG><BR>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10年1月22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P align=right>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BR><BR>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BR><BR></P>
<P align=left> 备注:关于调剂原则第一条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解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公务员招考中,考试类别分为两类,分别是“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和“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它们的考试内容不同。由于不同考试内容的成绩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调剂时,只能在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比如,报考中央机关职位的考生,成绩高于合格分数线但没有进入首批面试名单,则可以参加中央机关职位或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的调剂,但不能参加市(地)级和县级职位的调剂。<BR><BR><BR><BR> <FONT color=#ff0000>本栏目标明转载文章的出处,并保留转载文章在原刊载媒体上的署名形式和版权声明(如有),但本栏目对转载文章的版权归属和权利瑕疵情况不承担核实责任。如发现侵犯版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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